道路可不是练车场
无证可不能开车上路
不然分分钟成为“马路杀手”
但个别人却无视交通安全法规
在繁忙的道路上无证驾驶
罔顾他人安全
2月26日,一辆悬挂“桂CTE**2I”号牌的小车在江沙公路石湖路段行驶时,驾驶座上的男子见到前方有交警查车,慌忙和车内乘客调换座位。这发生在眼皮底下的慌张场面,被现场的鹤山交警瞅个正着。
查获经过
2月26日晚上8时,鹤山交警在雅瑶镇石湖路段开展酒驾整治行动,同时对执法现场进行网络直播。在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时,民警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桂CTE**2I的小车驾驶员发现前方有警察查车,急忙与车内乘客调换位置,非常可疑。民警于是马上拦下车辆进行检查。
经查,该车核载5人,实载6人,超员1人。该车驾驶人马某(男,陕西兴平人)的驾驶证于年12月在佛山市因为醉酒驾驶被吊销,并且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属于无证驾驶。
此种抱有侥幸心理的驾驶行为
蜀黍是零容忍的!
据马某交代,该车从广州接人走高速公路回鹤山务工,下高速公路之前一直由岳某(女,同车乘客,马某的同事)驾驶,在佛开高速陈山站下了高速后进入江沙公路后,转由马某驾驶,没想到在这个冷雨夜还遇到交警查车。马某说,遇到交警查车时,因为害怕无证驾驶被处罚,所以急忙与同事调换位置。
驾驶人马某(左)及同事岳某(右)
执勤民警对马某和岳某进行了现场教育,随后将俩人带回交警部门依法作出处罚。
法律链接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元以上0元以下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
交警提醒:驾驶人驾车上路应当具有与所驾驶车型相符的驾驶资格,在明知自己醉驾驾驶证被吊销,却仍怀侥幸心理驾驶机动车,是知法犯法。请广大驾驶人严守交通法律法规,加强交通安全意识。
素材来源:鹤山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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