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冯大妈今年61岁,本已是儿孙满堂、享受晚年的幸福时光,然而近一年来却因家庭纠纷不断,最终招致儿媳殴打。
冯大妈告诉记者,几年前儿子离婚后,经朋友介绍,与同样离过婚的阿梅相识并结婚。然而好景不长,两人都是再婚,且家庭关系相对复杂,一年之后孩子出生,两口子有了新的矛盾,甚至闹到了离婚的地步。
冯大妈和儿子媳妇一起居住,婆媳之间也因为家庭琐事有了矛盾,加上小两口闹离婚,婆媳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大,时常因为一点儿小事而大动干戈,由于动静太大甚至惊动辖区派出所。
7月15日下午,婆媳矛盾的导火索终于被点燃,婆媳先是大吵,继而动起了手。由于年岁已高,冯大妈被媳妇殴打致身体多处受伤、头皮血肿、眼睑挫伤、肺挫伤、肋骨骨折,住了50医院。
辖区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处置。虽然此前多次调解,但矛盾不仅没有消除,反而有升级迹象,民警提示冯大妈可以向法院申请“保护”。
获得人身安全保护令8月15日,冯大妈在丈夫陪同下,来到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要求申请保护令,在详细了解家庭情况后,经过审查,法院婚姻家庭法庭当即给予立案。
8月16日,琅琊区法院向冯大妈发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裁定禁止阿梅对婆婆实施家庭暴力。9月7日记者获悉,这是今年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后,滁州市发出的首张人身安全保护令。
网络图
“我们亲自将‘保护令’送达,并当面宣读,同时送到社区和辖区派出所。”法院婚姻家庭法庭副庭长唐慧在接受采访时告诉记者,按照反家暴法规定,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昨日,冯大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自从法院发出“保护令”后,婆媳之间没有再爆发矛盾,为了避免冲突,她和丈夫已经搬出来住了,今后她会使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
认识人身安全保护令名词解释: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
家庭情况:
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都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家庭暴力行为包括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经常性谩骂、恐吓等身体、精神侵害。
如何申请:书面申请;若有困难也可口头申请。由当事人或亲属提出申请。
申请条件:有明确申请人、被申请人;有具体的请求;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未婚同居也可申请)。
法院回复:
受理申请后,法院于72小时之内做出决定;情况紧急的,应在24小时之内决定。
有效时期:自做出决定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法律效力: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保护。北京白癫风医院治疗点状白癜风发病要多久才能治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