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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将风险降低到最小、防止可能发生的“书写变体”的情况,可以要求借款人在其签名处或借款金额处按指纹;或者选择担保人进行清债担保,如此来强化证据效力。对于数额较大的金钱往来,选择用合同公证的方式。
眼皮底下写欠条却被偷梁换柱文丨MR插图丨GiovannaGiuliano案件摘要
年5月,张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孙某偿还自己货款8万元及利息损失。张某称,年孙某向张某借款8万元,孙某当着张某的面在一个笔记本上写了欠条、签了姓名,撕下欠条交与张某。
两个月后张某打电话询问孙某是否可以归还欠款,不料孙某矢口否认曾向张某打过欠条,并称:“你随便去告我好了,我看你能告得赢?”就这样,张某持手中的欠条到法院起诉,法庭对该欠条进行司法鉴定,结果为该欠条不是孙某所写。因本案没有其他证据,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了张某的诉讼请求。
宣判后,张某十分委屈地对法官说:“如果不是我相信孙某、不是孙某给我写了欠条,我何必大老远的从外地来打官司?我明明白白看到他写了欠条从笔记本上撕下给我的,怎么就能鉴定不是他所写的呢?”
律师点评
遇到这种情况,最好用自己准备好的纸、笔,让欠款方写欠条,或者让欠款方先将空白纸撕下来再写。因为之前发生过欠款方用能渐渐褪色的笔书写欠条的案件,此外,也能避免欠款方在交付欠条时撕下并非亲手写的那张纸。
有时欠条内容很少,欠款方会故意用非自己常用的手法写字,这种欠条经司法鉴定也通常会认定为非本人所写。
因此,为了将风险降低到最小、防止可能发生的“书写变体”的情况,可以要求借款人在其签名处或借款金额处按指纹;或者选择担保人进行清债担保,如此来强化证据效力。对于数额较大的金钱往来,选择用合同公证的方式也不失为好办法。
律师提醒
合同、欠条,签字尽量用自己带的笔!
近日,一款名为“自动褪色魔术笔”的特制签名笔在网上热卖。该笔外形和书写字迹,与普通签字笔无异,只是笔迹会在30分钟至2日内自动消失,不留下任何痕迹。网上搜索发现,现已有不法分子利用“自动褪色魔术笔”书写借条等,进行犯罪活动。
北京市明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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