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的曾先生给节目组打来电话,称自己的父亲在几年前发生一场车祸,在医院治疗时,口腔科的医生私自将他父亲的上眼皮给剪了!剪了!了!!是的,你没看错...
年9月,曾先生的父亲在奉化发生车祸,医院进行治疗。后因牙齿的问题,曾先生的父亲被转到了口腔科。
治疗过程中,口腔科的医生未告知家属就将曾先生父亲右眼的上眼皮给剪了,导致其右眼的上、下眼皮长在了一起,失明了!!对此,口腔科医生给出的原因是曾先生父亲的上眼皮已被烫伤。事后,医院,院方的负责人称那是医生自己的事,与医院无关。
口腔科医生私自将患者的上眼皮剪掉,致其失明。院方真的不用承担责任吗?曾先生希望节目组能帮他维权。
为此,主播箭客咨询了节目组专家团浙江容海律师事务所的顾荣海律师。
顾律师认医院进行手术治疗,一般都需要家属签字同意。如果医生当时未对本人或家属进行告知,则说明医生的手续流程存在问题。医院调出相关病历档案,看当时的手续流程是否有问题,如果确实存在问题再考虑下一步。
我们从曾先生口中了解到,医院要求调出档案,但医院以保密为由拒绝了。
从年9月到年1月,已经过了近7年时间。医院,院方称这是医生个人的事情,与院方无关。开什么国际玩笑!!跟院方无关?医院里的人?虽然小编读书少,可也不至于这么忽悠人吧!!如果手续流程的确存在问题,建议曾先生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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